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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

作者:曹磊     审核:郭永     来源:工会     编辑:曹磊     发表时间:2024-02-08     浏览次数:

各院级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 2024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和青岛市总工会《关于推荐2024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拟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名、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三个十大”行动,着力塑造“十个新优势”,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办法》(总工发〔2023〕24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抓实抓好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升现代服务业,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抓实抓好扩大有效需求,着力拉动消费升级、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抓实抓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力推进数字产业化、推动产业数字化、夯实数字经济底座,以数字变革新赛道引领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抓实抓好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民营经济服务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抓实抓好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培强做大外贸新动能、聚力加强双招双引、建强用好开放平台、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抓实抓好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扎实推动“齐鲁粮仓”建设、推动乡村产业富民、以示范片区引领和美乡村提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抓实抓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优化城镇发展格局、深化城市更新攻坚行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抓实抓好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沿黄全面合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高水平建设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加快推动陆海联动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抓实抓好降碳减污扩绿,着力强化节能降碳、着力深化污染防治、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扎实推进美丽山东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抓实抓好文化繁荣兴盛,打响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1、在抓实抓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全力稳就业促增收、全力推进优质教育、全力织密社会保障网、全力深化健康山东建设、全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2、在抓实抓好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3、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正风肃纪,打赢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4、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我校推荐类别为科教人员:主要从事一线教学、科研等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科级及以下,不包含领导班子成员)。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科研、教学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或教育教学人员推荐。做出特殊贡献是指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党政干部、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企业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

(二)、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奖章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在全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应具有市级五一劳动奖或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

我校推荐类别为科研人员和教育教学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一线科研、教育教学等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科级及以下,不包含领导班子成员)。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科研、教学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或教育教学人员推荐。做出特殊贡献是指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党政干部、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企业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

三、荣誉基础说明

(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推荐对象一般应具有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五一劳动奖荣誉基础,如不具备,须参照下列标准确定荣誉基础:

1、表彰项目是否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属于宣传而未列入目录的(比如“XX工匠”)一般不作为荣誉基础。目录见附件;

2、表彰单位是否副省(部)级及以上单位;

3、如表彰单位未达到副省(部)级,省总工会与省直部门联合表彰的、两个以上省直部门联合表彰的、省委常委部门(如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单独表彰的可作为荣誉基础;

4、全国性行业协会授予的荣誉,如协会具有行政职能且项目在目录内,可作为荣誉基础;

5、工会主办的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个人赛第一名,获奖正式文件可作为推荐奖章的荣誉基础。

(二)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1、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视作符合荣誉基础要求:市级五一劳动奖(含更改名称的);省直部门,市级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市委常委部门单独授予的荣誉;市总工会与其他市直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3 个及以上市直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

2、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由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中的任意一项)可作为全部获奖人的荣誉基础;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集体奖项不能作为个人的荣誉基础。荣誉基础必须提供有其姓名的文件或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汇总表

2、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50字内)

3、先进事迹(严格控制在800字内,分两段,第一段,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全称,必须与公章保持一致〉,职务,职称。);第二段简要事迹。)

4、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省(部)级及以上表彰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扫描件

6、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1、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汇总表

2、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50字内)

3、先进事迹(严格控制在800字内,分两段,第一段,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全称,必须与公章保持一致〉,职务,职称。);第二段简要事迹。)

4、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市级及以上表彰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扫描件

6、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五、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可报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和1名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如没有可不报;

(二)请于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工会曹磊。

(三)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后,申报对象补齐其他材料。



校工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