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青岛科技大学 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09 点击数:

青科大妇工字[2014]2号

各二级妇委会、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4年,全校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在校党委和上级妇联、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挥先模人物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校妇委会、工会女职委决定评选表彰2014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

(一)范围:二级妇委会(分工会女职委)

(二)名额:10个

(三)条件:

1、妇女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按照校妇委会、工会统一要求,组建二级妇委会(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妇女工作列入本单位党政议事日程,并对届中任职变动的委员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

2、妇女工作机制管理规范。定期研究工作并开展妇女活动,妇女参与活动面达80%以上。各类工作、活动档案规范健全。工作注重创新和发展,妇委会班子团结协作,工作作风扎实,全面完成校妇委会部署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3、妇女组织作用发挥到位。认真履行妇委会工作职能,并能结合本单位党政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在促进本单位各项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大力推荐和宣传各类先进妇女典型;关心妇女,及时了解本单位妇女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关注妇女面临的突出问题或困难,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调各方面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工作内容丰富、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性,妇女满意率达到85%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

(1)出现一例违法生育情况的一票否决。

(2)符合组建二级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但未按规定组建的。

(3)校妇委会(工会女职委)组织的会议、活动参加不到80%的。

(四)方式及要求:

各二级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请于12月26日前将2014年妇女工作总结电子版及青岛科技大学二级妇委会工作考核表(附考核内容支撑材料)传至妇委会邮箱(fuweihui@qust.edu.cn)。校妇委会将汇总后排序评优。

二、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

(一)范围:学校及二级妇委会、工会女职委委员

(二)名额:根据校党委关于年终总结评比通知的规定,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见附件1,共46人。

(三)条件:

热爱妇女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在努力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强妇女组织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积极为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办好事、实事,深受妇女拥护和信赖。

请各二级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党总支领导下,按分配指标组织评选,并填报“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工作者登记表”16K纸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后于2014年12月26日前报校妇委会办公室5027室(四方校区报教职工活动中心)。

三、青岛科技大学“巾帼文明岗”的评选

(一)范围:全校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规定(女职工占50%以上且负责人中有女性领导、本岗位工作突出等)的岗位,均可申报,申报岗位并提交1000字的岗位事迹材料(已获校级以上“巾帼文明岗”荣誉的单位除外)。

(二)名额:不限

(三)方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巾帼文明岗”申报表》并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电子版于12月26日前报校妇委会电子邮箱或妇委会QQ群;纸质版盖章后于12月26日前交校妇委会办公室(四方校区交教职工活动中心)。

2、电子版事迹材料将挂在妇委会网站资料下载区,由学校“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审核评选,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已获校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称号的单位,根据各级“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在12月26日前递交2014年度岗位工作总结电子版。校妇委会将各巾帼文明岗岗位工作总结挂妇委会网站资料下载区,由学校“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审核,提出是否保留原岗位荣誉和是否同意推荐岗位升级(包括同档次升级排序的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四、评选推荐的原则和方法

(一)以二级妇委会、工会女职委为推荐单位,按照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进行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党总支领导指导下进行。

(二)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严格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过期未上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评,不再另行通知。

上报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楼5027房间

         四方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

联系人: 崂山校区:刘名森     电话:88957789

         四方校区:金旭善     电话:84022862

附: 1、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青岛科技大学妇女工作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3、青岛科技大学“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4、青岛科技大学二级妇委会工作考核表

                                                          青岛科技大学妇委会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Copyright©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妇女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