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中国梦•教师魂”教职工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妇委会 时间:2013-06-05 点击数:

“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深情提出了“中国梦”,号召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共同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努力。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阐释,触动并点燃了中国人民内心深处“中国梦”的畅想。

为了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了解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持续奋斗的伟大历程,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始终牢记党的殷切希望,校工会,妇委会特开展“中国梦•教师魂”教职工演讲比赛活动。

二、   活动主题

这次读书征文活动的主题是:“中国梦•教师魂”。

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希望才会有激情,有激情才会有事业,有事业才会有未来。“中国梦”里,有“强国”也有“富民”;“中国梦”里,有期盼也有实干。“中国梦”有大有小,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只有民族、国家全面科学发展,个人才能实现梦想。同样,只有每个人都充满激情和梦想,“中国梦”才够美丽,才够坚实。

参赛教职员工须围绕这一主题演讲。尽情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主旨积极向上。

二、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月

演讲比赛时间:2013年6月18日

四、报名办法:

以各工会分会、二级妇委会为单位,推荐一至两名参赛选手,将选手名单报至工会5027室(王声媛),联系电话:88957789。

五、演讲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脱稿演讲。

2、选手的比赛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超时扣分。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4、评分标准:比赛采取10分制计分,演讲内容占6分,演讲表达占4分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征文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

2.优秀组织奖6个。

 

 主办: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

                                                  妇委会

                      承办: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妇委会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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