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幸福家·孝亲节”大型交互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7 点击数:

各二级妇委会: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小家之爱传递汇聚社会大爱,为上合峰会在青岛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5月13日,青岛市妇联、青岛日报社、海尔家电联合在全市启动了首届“幸福家·孝亲节”大型交互活动。现将相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5日-6月16日

二、活动安排

(一)“孝亲照片”征集阶段(5月15日—5月25日)

1.作品主题:

  围绕“我家最和睦”,征集孝亲照片及故事,寻找最温情、最和睦的“孝亲好家庭”影像与故事。

2.征集要求:

(1)拍摄于1978年至2018年期间,体现家庭和睦、生活幸福,具有特殊意义的家庭孝亲细节的照片都可报送。

(2)照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主办单位拥有照片使用权;

(3)需配有孝亲故事文字说明。要写清家人之间发生这一幕亲情故事的时间、细节及感受,内容健康积极,不侵犯他人隐私,说明文字由家庭成员中晚辈撰写,字数不超过300字。

3.报送方式

  征集期间可随时报送,最晚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23日中午12:00前作品要将图片和表格(见附件)打包一并报送,电子邮箱:55597579@qq.com,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8957789。

(二)优秀孝亲图文故事展示阶段(5月18日—5月25日)

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不定期在青岛日报“小青读心”微信公众号、青岛市妇联微信号进行展示。

(三)“幸福家·孝亲节”优秀作品评选阶段(5月25日—5月30日)

邀请专家等组建评委会进行专业评审,最终确定“幸福家·孝亲节”征集作品。

(四)“幸福家·孝亲节”优秀作品表彰及主题宣讲(6月1日—6月16日)

  “幸福家·孝亲节”大型交互活动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并举办优秀作品颁奖、巡展等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幸福家·孝亲节”大型交互活动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创新载体,各区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立足各地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展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区市、各单位要发挥组织优势,通过全媒体方式层层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踊跃报送作品,引领家庭在参与中和睦亲情,提升素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实。

(三)按时报送作品。各区市、各单位要按照征集时间和要求,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及时推荐报送优秀作品。市妇联也将适时在青岛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择优推送、展示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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