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法律护我行—女职工维权知识答卷”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07 点击数:

各二级妇委会: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法律护我行—女职工维权知识答卷”活动的通知》(鲁会办〔2017〕57号)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女职工中广泛开展“法律护我行—女职工维权知识答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以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

二、活动时间

    7月3日至7月15日为学习、答卷阶段;7月16日前完成判卷;7月16日前将答好的试卷交校妇委会。邮箱:55597579@qq.com

三、组织实施

    此次答卷活动,试题和答题卡由省总工会制定下发,并刊登在2017年6月23日的山东工人报和山东工会网(www.sdgh.org.cn)上。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试题和答题卡可用本文附件加印,或从山东工人报上剪下复印,或从山东工会网上下载后加印。判卷由各市直工会分别组织。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答卷活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效果,使答卷活动真正起到学习宣传、扩大影响的作用。

2.各级工会要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普遍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组织好答卷。

3.各级工会要以这次答卷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知  识的新高潮,积极营造有利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进一步督促涉及女职工权益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附件:1、法律护我行—女职工维权知识答卷

      2、法律护我行—女职工维权知识答卷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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