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妇总字〔2017〕19号

作者: 时间:2017-06-12 点击数:

青岛市妇联

关于做好2017年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妇联、保税港区妇联、红岛经济区妇工委、市直(驻青)各单位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及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2017年市妇联将继续常态化推进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不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常态推进,以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为文明家庭创建当好“蓄水池”。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是妇联组织推动家庭文明建设的创新实践,是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市妇联将常态化开展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每年不再举办启动仪式,今年年底将命名2017年“岛城最美家庭”。各级妇联要坚持与时俱进、常抓常新,以倡扬“孝、诚、仁、爱”为重点,不断拓展寻找领域、丰富寻找内涵、创新寻找形式,持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抓住节日契机,在深度挖掘、细化推进寻找活动上下功夫,激发广大妇女和各类特色家庭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要坚持立足基层、久久为功,依托遍布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家风家教、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树家庭先进典型,促进家庭自我教育,确保活动在基层落地落实。要坚持贴近实际、服务需求,注重“寻找”内容向日常生活渗透,找准活动与时代精神的对接点、与妇女群众的共鸣点、与家庭需求的契合点,创造性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活动,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活动和自觉培树良好家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成为群众随时能参与、不断受教育的常态化工作,为创建各级文明家庭打好基础、当好“蓄水池”。

二、坚持分类创建,不断打造家庭文明建设新亮点。要突出重点人群,着力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延伸,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楼宇园区延伸,扩大家庭文明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立足妇联优势,突出创建重点,分类推进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围绕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在农村,以环境美化心灵为主题,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争当“美在农家文明户”,倡导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在城镇,开展“绿色家庭”“环保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家庭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在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幸福家庭”宣传教育,激励家庭成员在岗建功、在家尽责。

三、坚持家风传承,进一步深化家风家训宣传展示活动。好家风好家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功能,是实现家庭道德代际传承的有效载体。市妇联将于5-10月开展“梦想启航—青岛市文明家庭故事巡讲暨好家风传播活动”,组建由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组成的巡讲团,深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讲家庭故事,促进好家风好家训传承。各区市妇联也要立足各地实际,深入挖掘、传播蕴藏在普通家庭中的优良家风,层层组建宣讲团,通过巡讲交流、故事分享、家训诵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带动更多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每个区市宣讲活动不少于2场。

    四、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实施新一轮家庭教育规划。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成长为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普及德育为先的家教理念,传播科学的家教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成才观,自觉承担起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广大母亲进一步增强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在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发挥好母亲的独特作用;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服务载体、实践活动、服务阵地等方面深入探索,加强留守儿童、二孩家庭、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各区市、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相关活动资料的汇总整理,及时上报市妇联宣传部,电子邮箱:qdflxcb@163.com,联系电话:85911636。

 

附件:1.市妇联主要活动安排

            2.2017年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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