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2018年青岛市“最美家庭”和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10 点击数:

各二级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广大家庭和女性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良好家教家风,进一步提升我市家庭文明建设和母亲素质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领域落细落小落实,市妇联决定开展寻找2018年青岛市“最美家庭”和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5月

二、参评条件

(一)“最美家庭”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绿色环保、移风易俗、热心公益、爱岗敬业、科研创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的家庭。

(二)“十大最美母亲”

  具有新时代母亲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家庭和美,孝老爱亲,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敬业奉献,是贤妻、良母、孝女、善邻的典范。

三、寻找方式

(一)群众自荐。广大家庭成员可登陆青岛妇女网和“家庭成长”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镇(街道)、区、市妇联申报“最美家庭”和“十大最美母亲”。

(二)社会推荐。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团体和群众可推荐周围的先进家庭和优秀母亲典型,并下载填写表格,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就近向所在镇(街道)、区、市妇联推荐“最美家庭”和“十大最美母亲”。

(三)组织推荐。各区市、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层层组织群众推荐、评议,择优将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候选家庭和候选人推荐上来。最美家庭各区市推荐不超过10户,各单位不超过3户;最美母亲各区市推荐不超过5名,各单位不超过2名。以上不重复推荐表彰。

四、评选数量

(一)青岛市“最美家庭”100个。

(二)青岛市十大“最美家庭”10个。

(三)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10名。

(四)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提名奖若干名。

五、评审程序

(一)审核初评(4月20日—23日)。在各区市、各单位评议推荐的基础上,市妇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严格审核推荐材料,择优确定合适数量的候选家庭和候选人。

(二)网上投票(4月24日—4月27日)。将初评的“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和“十大最美母亲”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在青岛妇女网、“家庭成长”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展播、投票,投票结果作为专家评选参考。

(三)专家评审(4月28日—30日)。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事迹材料和网上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青岛市“最美家庭”和“十大最美家庭”候选家庭、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候选人和提名奖名单。

(四)社会公示(5月1日--7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选出的青岛市“最美家庭”和“十大最美家庭”候选家庭、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候选人和提名奖名单在青岛新闻网、青岛妇女网、“家庭成长”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五)宣传表彰。 5月13日母亲节、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期间,市妇联对通过公示的青岛市“最美家庭”和“十大最美家庭”、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和提名奖进行广泛宣传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区市、各单位要将寻找最美活动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三个更加”发展目标,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程”、“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好家风传播工程”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层层部署,精心组织,创新落实。要依托“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社区“父母学堂”、“家长学校”等工作阵地组织评议推荐,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创新寻找方式。各区市、各单位要将寻找“最美家庭”和“最美母亲”的过程,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家教好家风的过程,边寻找、边宣传、边教育、边提升。要创新寻找和推选方式,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推动寻找最美活动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切实将群众身边的过硬典型挖掘出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家庭和女性在文明、和谐、美丽青岛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区市、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最美家庭”和“最美母亲”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和名单汇总表(均为A4纸,附电子版)。推荐表一式2份;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1份;反映家庭事迹、家庭美德和全家福的照片5-6张(jpg格式,长边不超过1000像素,1M-2M大小),请同时填报推荐名单汇总表,请于4月16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新校图书馆楼502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55597579@qq.com。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8957789。

附件:

1.青岛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2.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推荐表

3.青岛市“最美家庭”推荐名单汇总表

4.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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