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妇委会)岗位职责
1.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2.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指导院级分工会开展活动,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经常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4.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爱岗敬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负责推荐劳动模范和学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年度评比表彰工作。
5.负责工会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文化、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教育等工作。
6.深入做好“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教职工活动中心。
7.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女教职工特殊利益,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等工作。
8.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9.负责学校人才公寓住委会组织建设和指导工作。
10.负责学校附属中小学及相关教职工子女入学等事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