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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澳两地职工书画摄影联展的通知

作者:工会     审核:     来源:     编辑:工会     发表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

工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积极推动下,根据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山东省总工会的安排,澳门工会联合总会联合青岛市总工会将举办“青澳两地职工书画摄影联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奋斗新时代、共铸中国梦”为主题,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现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展示青岛工会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发挥主力军作用,倡导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凝聚起打造工匠之城的精神风貌。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澳门工会联合总会

承办单位:青岛市职工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文化委员会

        青岛市职工文体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工人文化宫)

三、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19年620——78

2.评选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

3.展览时间:拟于10月中旬在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展览三天、12月中旬在澳门工人体育场展览厅展览三天。

四、参加范围

爱好书法、绘画、摄影的在职职工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2.作品类型:(1)美术:国画。山水、花鸟、人物不限,作品不小于四尺斗方,不大于六尺整张,一律为竖幅作品,(2)书法:书体不限,作品不小于四尺整张,不超过六尺整张,一律为竖幅作品,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3)摄影:作品为单幅,彩色、黑白均可(提供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不小于3M。以上美术、书法和摄影三种类型每人最多报送2幅。

3.每幅作品先交电子版,在作品所在文件夹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原件投稿勿需装裱,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

4.凡已经在全国、省、市比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评。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联展通知的各项规定。

5.本活动不收参赛费,参展作品一律不退还。

六、评选方法

1.专家评选:由青岛市书画、摄影界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本次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展出期间公布。

2.奖项设置:根据报名和评审情况,书法、国画、摄影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并赠送精美作品集一本。

七、组织实施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发动组织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挖掘选拔优秀作品,参赛作品一律以各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

2.拟评选出100幅作品,印刷《青澳两地职工书画摄影展精美作品集》。

3.报送地点和联系方式:崂山校区综合楼5014房间

联系人:丁老师,电话:0532-88957789

邮箱:55597579@qq.com

 

附件:“青澳两地职工书画摄影联展”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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