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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困难教职工资助活动的通知

作者:工会     审核:     来源:工会     编辑:工会     发表时间:2020-10-28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好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使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20]16号文)和《山东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校工会决定开展2020年困难教职工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调查摸底,完善困难教职工档案。困难教职工个人递交困难资助申请。各分工会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单位困难教职工信息,摸清困难教职工情况,完善困难教职工档案,确保爱心互助基金发放到确实困难的教职工手中。

(二)完善措施,发放困难补助,慰问困难教职工。各单位分工会落实困难教职工的困难原因,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困难资助与慰问走访相结合,使困难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二、资助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帮扶救助对象

1、获取大病补助后的教职工,家庭生活仍然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成员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

(二)资助标准

根据《山东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原则上每人次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各单位根据资助金额、困难教职工人数和困难程度,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和资助金额。对困难教职工较多的单位,可向校工会申请临时补助,临时补助金由校工会统筹发放。

(三)时间安排

1.11月3日前,困难教职工个人向各分工会递交困难资助申请(附件1)。

2.11月10日前,各分工会审核,根据本单位的资助金额最终落实受资助教职工名单并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个人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校工会(综合服务楼5014)。

3.11月17日前,校工会公示受资助困难教职工名单并向省教育基金会申请资助金发放。

、活动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教职工资助活动,按照“二必访、三必知、四必帮”的工作要求(职工因病住院必访,女职工生育必访;知困难职工的基本信息,知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知困难职工的救助需求;职工生活有困难必帮,职工因病致困者必帮,职工因故需临时救助者必帮,职工权益受侵害必帮),切实帮助困难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把学校的温暖送到每一户困难教职工家中。

校工会联系人 :修老师

联 系 电 话: 88957789

联 系 邮 箱: gonghui57789@qust.edu.cn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爱心互助基金使用申请表

附件2.2020年困难教职工资助汇总表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