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1.评选条件:
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的基本条件进行推荐。
2.推荐名额:
每个分工会,经党总支同意后,各推荐1个“教育先锋号”和1名“教育先锋”。没有可不推荐。
3.受理时间:
2021年3月12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
4.提交材料:
(1)参评“教育先锋号”的集体需填报附件1、2;
(2)参评“教育先锋”的个人需填报附件3、4;
(3)材料盖章后报校工会。
5.不在受理时间内递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二、组织评选
3月中下旬,将对各单位推荐的“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进行统一评选、公示。
三、表彰奖励
“五一”之前,将对评选出的“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文件规定,申报市级“工人先锋号”、“工人先锋”、“劳动模范”原则上从校级“教育先锋号”集体和个人中推荐,其他事宜见文件内容。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