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竭诚服务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建立关爱教职工项目清单,现将填报院级工会关爱教职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内容
院级工会开展的关爱教职工项目和关爱教职工行动。
关爱教职工项目应有场地或设施,持续开展一年以上,效果好、得到教职工广泛认可。
关爱教职工行动应有案例,持续开展一年以上,效果好、得到教职工广泛认可。
各院级工会填报《工会关爱教职工项目表》,于3月30日前报校工会。
联系人:修勇
二、 项目考察和评估
校工会将对院级工会提报的关爱教职工项目和关爱教职工行动进行考察和评估,通过考察评估的项目(行动)纳入学校工会关爱教职工项目清单,并进行授牌。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关爱教职工项目表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