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2021年,全校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履行职能,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障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教代会和工会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决定评选表彰2021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
各院级工会。
(二)评选条件:
1、院级工会工作考核前十名单位。
2、考核办法见《关于青岛科技大学院级工会2021年工作考核的通知》(青科大工字〔2021〕17号)。
二、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先进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工会小组长以上专、兼职工会干部及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名额:
工会会员在200人以上的分工会评8名;在150~200人评6名;在100~150人评5名;在50~100人评4名;在20~50人评2名;以20人下评1名。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
2、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热心为职工办事。
4、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善于研究和探索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四)报送时间:
请各院级工会将《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校工会,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先进工作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