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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做好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官杰     来源:校工会、妇委会     编辑:刘屹     发表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

 

各院级工会、妇委会:

加强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提高教职工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健康素质,引导广大教职工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学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发〔201920号)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构建学校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机制,推动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长效发展;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更好地满足教职工心理成长需求,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学校的建设发展事业,为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引领行业进步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做出贡献。

二、服务内容

1.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广泛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持续提升教职工心理保健能力。

2.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大力支持院级工会、妇委会根据教职工实际需求,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助人自助的友好校园氛围。

3.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个体心理咨询。针对情压管理、生涯发展、亲密关系等共性议题,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素质测评、个体咨询、团体训练等活动,充分满足教职工个体发展和关系共建的需要。

三、服务途径

1.依托市总工会推出的“心世界·新天地”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教职工可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免费为教职工提供心理知识普及、自主心理测评、心理咨询400-116-1177心理援助热线)纾缓身心等服务;

2.学校定期请心理讲座专家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线上心理讲座和团体辅导。

3.各学院根据教职工的需求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主题,校工会根据申报内容给予师资支持,送服务到学院,把心理健康服务阵地建到教职工身边

4.聘请心理专家到校,开展教职工个体心理咨询,根据一学期试运行后,制定出长效工作机制,为教职工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5.成立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志愿队。招募校内心理工作者成立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志愿队,为学校以及各院级单位开展心理活动提供帮助。

6.成立教职工心理社团,为追求个体心理建设的老师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教职工心理健康水平。

7.工作联系人:校工会(妇委会)修勇老师  电话:88957789

 

校工会、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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