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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来源:     编辑:陈建春     发表时间:2025-12-05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倡议》(鲁教基金字〔202512号)精神,经学校批准,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继续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关爱·助杏坛——携手共筑教育强国梦。


二、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严禁摊派、强捐、逼捐,不排名、不挂钩。


三、捐赠主体

1. 全校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劳务派遣)。  

2. 离退休人员可自愿参加。  

3. 鼓励校友、校企合作单位及社会爱心人士参与。


四、捐赠标准  

原则上为本人一天的经济收入:  

在职教职工=实发工资÷22;  

离退休人员=月离退休费÷30。  

五、时间安排

1. 宣传动员:即日起—128日  

2. 集中捐赠:129日—1218日  


六、捐赠方式

多场景捐款模式。通过学校财务缴费平台,建立捐赠二维码,教职工可通过个人微信扫码,进行捐赠。


七、资金使用与反馈

1. 各单位将捐赠者名单及金额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学校将各单位“爱心一日捐”款额汇总后统一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  

2.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执行“哪里募得、优先资助哪里”原则,所筹资金将全部返还我校,存入学校爱心互助基金账户,我校爱心互助基金始终秉持互助理念,用于:  

1)教职工大病补助、困难补助;  

2)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支持学校教育改革、科研及办学条件改善。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减免个人所得税时需凭本单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号码和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70000MJD675545G进行申报。  


八、工作要求

1. 各分工会要把“爱心一日捐”作为“我为师生办实事”常态化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  

2. 利用部门例会、支部学习、微信群等多种渠道,讲清活动意义,做到人人知晓、自愿参与。  

3. 注重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弘德行善、帮困助学”的校园氛围。  

4. 严格财经纪律,不得截留、挪用或另设账户,确保善款安全、透明、高效。


九、联系人

校工会:陈建春老师  88957896  

财务处:戴倩老师       88959366

工会邮箱:gonghui@qust.edu.cn  

省教育基金会咨询电话:0531-67868698(张耀东)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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