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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与法学院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作者:管理员     审核:     来源:青科大工会     编辑:     发表时间:2017-12-07     浏览次数: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校工会认真落实市总工会《关于集中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学些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工会普法在行动”这一主题,联合我校法学院等单位,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组织“工会普法大讲堂”

12月5日下午,校工会、法学院联合举办了本学年第二期“工会普法大讲堂”。我校法学院教师、兼职律师于冠魁和卢海波老师,为部分工会会员作了题为《风险防范提示略谈》和《宪法视角下公民“名”与“利”权益的维护》的普法讲座。两位老师分别就宪法日的由来、宪法与公民的关系、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房屋买卖合同风险防范等大家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广大会员的欢迎和好评。

二、开展普法宣传

校工会与学校党委宣传部合作,在校园内显著位置设立了法治宣传专栏,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营造了尊法守法的浓郁氛围。校工会与法学院还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专题推送普法知识,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和覆盖面。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校工会以及法学院部分师生,通过在校园内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展览国家法治建设宣传画、进行拥护宪法精神宣誓等活动,大力宣扬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维护宪法”的意识。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姚锋参加了有关活动。

校工会、法学院还与崂山区司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部分师生在崂山区丽达广场开展了面向市民的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法治宣传纪念品、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广大市民养成“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崂山区区委副书记王清源莅临活动现场进行指导。

三、加强普法服务

校工会与法学院合作设立的“教职工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把12月份作为“普法服务月”,随时接受广大师生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我校的普法志愿者还走进了青岛福林小学的课堂,用宪法动画片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为小学生们带来了一节生动的宪法教育课。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工会、法学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的力度,激发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努力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校不断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新高潮。